報名須知與注意事項
一、報名方式:
團體或個人報名:即日起請至大全世界ㄧ通遊學中心諮詢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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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報名:請填妥報名表後,以傳真的方式至主辦單位或各地指定報名處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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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填妥報名表,並依指定繳款方式至主辦單位或各地指定報名處報名,並繳交報名註冊費:每人NT$20,000 元整(為學費一部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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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影印本(須持有以出發日算起六個月以上之有效護照,不足者需重新辦理)
二、繳款方式:
繳交報名註冊費 NT$20,000 和餘款時,請依下列方式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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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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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:請依繳款通知書上指定之銀行戶名及帳號逕行前往匯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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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期支票:支票請填上"禁止背書轉讓",並填寫指定抬頭以掛號方式郵寄承辦人員。
三、學員說明會:
出發前將舉行學員行前說明會,同時分發學生資料袋,內含:學生緊急聯絡卡片、學員手冊、旅遊手冊、旅遊行程表、班機時刻表、海外遊學契約書...等詳細資料。
四、晚到或缺席
於海外研習前,學員應準時上下課、不遲到、缺席或早退。非但課程無法補課,亦不能要求免費延長課程,未達到約 80%出勤要求者,即無法頒發結業證書或文憑。
五、健康聲明:
學員健康若異常,為了維護您的安全,必須在報名表格上註明所患的疾病或其他健康事故,含(精神狀況有問題者)。報名時,並請一併繳交英文版醫生診斷病歷證明和醫生許可證明,學生報到後如果被發現與此不符,可能會遭學校遣回。
六、取消入學資格報名註冊費恕不退還:
任何的取消及退費申請,必須向主辦單位或各地指定報名處提出書面申請書,在任何情況下報名NT$20,000 元整恕無法退費。
七、學費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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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回經濟艙機票(行李 20 公斤,但件數及限重依各航空公司及地區個別之規定,超出件數及超重者請自行付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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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場稅及機場燃料稅。(有另外於行程註明者,不在此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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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或學員可依個人所需自行加保旅遊平安保險或其他保險,相關條例請參考保險法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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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班測驗費、結業證書。(請參考課程相關範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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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天、半天及部份校區晚上的文化教育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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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文課程期間由駐校辦事處服務人員提供協助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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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接待家庭費用、學校宿舍住宿或旅館(渡假村)費用及每日二至三餐餐食費用;各學校及住宿及餐食供應情況各有不同,視各學區、學校及課程內容而定,部份學區午餐不包括在學費裡。(若干課程活動另有規劃者,請依該項目課程說明規定)。
八、學費不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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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工本費:$1,6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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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簽證費:請參考本公司網站及行程表公佈各國之簽證金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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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與住宿家庭往返交通費,自由活動期間個人與住宿家庭外出時,個人花費及午餐費用,視校區而定,部份校區午餐自理(請依各行程表上所列餐食標準為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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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家(含北、中、南部)至桃園國際機場的來回交通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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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屬個人之消費:如電話費、行李超重費、旅遊期間個人購物費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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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列入行程之機票及有關費用。
九、退費辦法:
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,報名註冊費 NT$20,000 元整恕無法退還,學員於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得解除契約,但應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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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第 31 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學習費用 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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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第 21 日至第 3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學習費用 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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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第 2 日至第 2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學習費用 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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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 1 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學習費用 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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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學習行程開始日或開始後始解除契約,賠償旅遊學習費用 100%。
前項各款作為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學習費用,應以旅遊學習費用總額扣除主辦單位所收取之報酬及支出(如航空公司機票、學校學費及發生之簽證費等)之必要費用後計算之。
十、建議投保旅遊平安保險:
所有前往各國遊學的學員,我們建議您能為自己做好旅遊平安保險的投保措施。
十一、責任問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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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適應各地如天災、地變、罷工等突發事件和交通狀況,主辦單位保留更動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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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人原因或不明因素而遭簽證國拒簽或拖延者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擔保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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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學校均開放來自世界各國的學生參加,並按照英文測驗程度以國際學生混合上課編班為主,但因各校每期招生情況及個別學生其測驗分班結果不同,無法確保每位學生上課的班級均有其多國的國際學生同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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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課程或旅遊期間,如因個人行為不當,嚴重違反校方規定者,學校得保留中止課程的權利,費用則不退回,返回出發地之交通及住宿等費用,超出者由學員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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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匯率鉅大變動、導致機票、交通、住宿費用等調漲之情況,主辦單位得酌量增減費用。受影響之學員有權選擇付此酌增之費用,或選擇不參加遊學團,主辦單位將於七個工作天內退回全部款項(不含護照及簽證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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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團體行動中,私自離隊自行活動者,請簽切結書並對自己個人的行為負完全法律責任。未滿 20 歲者,切結書須經父母簽署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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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者請務必告知主辦單位,症狀嚴重者,為維護其他學員之權利,主辦單位得保留遣回學員之權利,學員必須負擔回程之機票及相關費用。7.學員上課活動單一國籍或混合國籍編班,請依各課程活動型態之不同、學生英文程度及依學校單位之招生狀況而訂,無法確保每位學生上課的班級均有多國的國際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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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必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,嚴禁攜帶違禁品,違例者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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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學員於活動期間,勿攜帶貴重物品,如手機、電子產品及過多的零用錢等,若遺失、損失或學員間的借用糾紛等問題,主辦單位不負相關之權責。
十二、其他須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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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及回程日期可能因機位問題而有所更動,以行前說明會提供資料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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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可代辦護照及辦理前往國家之簽證。學員請於出發前的 40 個工作天繳交需要之證件資料、所需相片,請學員勿自行延誤,以免造成困擾,而影響個人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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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行程說明範例,可能因天候、交通、學校調整等而變動,請依實際開課課程活動表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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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全部費用後,主辦單位將與學生個別簽訂海外遊學契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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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團人數未達 15 人(自由行者除外),主辦單位保留出團權,如確定不出團,依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訂定教育部頒訂之「海外旅遊學習契約」規定辦理。